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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中国石油公司吉尔吉斯斯坦炼油厂项目非临氢、异构化催化剂等物资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中大中国石油公司吉尔吉斯斯坦炼油厂项目非临氢、异构化催化剂等物资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大中国石油公司吉尔吉斯斯坦炼油厂项目是经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外资(2010)22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大德置业有限公司在吉尔吉斯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炼油项目核准的批复》”和经陕发改委文件“陕发改外资(2009)1267号文件及陕发改外资(2010)1645号文件”的境外投资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陕国资革发(2010)289号《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中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加大了投资力度,中大中国石油公司是中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招标人为中大中国石油公司,该项目建设资金全部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针对中大中国石油公司吉尔吉斯斯坦炼油厂项目非临氢、异构化催化剂等物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2、招标范围:
非临氢催化剂    数量:42m3; 
异构化催化剂    数量:103m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②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相关认证,并依法
取得检测、检验证书;③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持有国家认定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
3.2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五项同类或类似供货业绩。
3.3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3.4信誉要求:近三年来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的办法进行。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贵单位于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22日每日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08号紫竹大厦A座1504室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ISO9001认证、其他相关资质证书、5项类似供货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前来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6.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6日上午12:00,地点为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08号(西安市太白路立交东南200m)紫竹大厦A座1504室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转勤      电  话:029-85733266-602     邮  箱:sxz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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