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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中国石油公司吉尔吉斯斯坦炼油厂项目催化装置催化剂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大中国石油公司吉尔吉斯斯坦炼油厂项目是经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外资(2010)22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大德置业有限公司在吉尔吉斯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炼油项目核准的批复》”和经陕发改委文件“陕发改外资(2009)1267号文件及陕发改外资(2010)1645号文件”批准的境外投资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陕国资革发(2010)289号《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中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加大了投资力度,中大中国石油公司是中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招标人为中大中国石油公司,该项目建设资金全部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针对中大中国石油公司吉尔吉斯斯坦炼油厂项目催化装置催化剂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标段划分:
标段一:催化裂化催化剂         数量:200T; 
标段二:汽油脱硫醇催化剂       数量:76m3;
标段三:液化气脱硫醇催化剂         数量:20T
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
4、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申请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②需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③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件;④所投标段在近三年至少有3项应用业绩,并有良好的运行记录;⑤近三年财务及信誉状况良好;⑥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⑦申请人可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标段。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0月16日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08号紫竹大厦A座1504室
文件售价: 3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申请人代表购买文件时需递交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1认证证书、相关资质证、近三年至少3项业绩合同和成功运行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扫描件一套,原件备查。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大中国石油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029-85733266-602     邮箱:sxzhzb@163.com   
7、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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